農業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開展海洋漁業資源限額捕撈試點工作的函》,原則同意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上報的限額捕撈試點方案。文件指出,海洋漁業限額捕撈試點社會關注度高,涉及企業和漁民切身利益,要始終把握改革導向,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管理組織和專業合作社或協會作用。
文件稱,組織開展海洋漁業資源限額捕撈試點,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具體體現,也是提升海洋漁業管理能力、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控制制度的重要措施,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開展限額捕撈試點工作的意義,把限額捕撈試點工作抓牢抓實。
文件指出,海洋漁業限額捕撈試點社會關注度高,涉及企業和漁民切身利益,要始終把握改革導向,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管理組織和專業合作社或協會作用,要在漁場劃分、漁船管理、作業時間等方面充分聽取基層漁業管理部門、專業合作社或協會、企業和漁民的意見。
文件要求,堅持邊試點邊總結,加強調研,密切跟蹤,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開展研究,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制度規則,不斷完善試點工作方案。要堅持問題導向,綜合施策,在政策引導、投入支持、科技支撐、執法督察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切實加強資源監測、市場監管、漁獲物統計和漁船管控等方面的工作。同時要以限額捕撈試點為契機,積極促進漁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扶持龍頭企業發展,推進漁船法人化管理,改革基層管理模式,引導管理重心下沉,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取得良好效果。(來源:中國海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