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獲悉,江蘇省出臺保護太湖生態新舉措,到2020年底前,太湖湖岸3公里緩沖區范圍內投飼性常規魚養殖全部退出。
為深入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太湖流域漁業轉方式調結構,該省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太湖流域生態漁業建設的意見》,要求太湖流域地區著力加強面源污染治理,改善太湖流域生態環境,太湖流域要率先成為全國生態漁業發展示范區和樣板區。
江蘇省將加快推進環太湖地區(沿湖岸5公里區域、15條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以及沿岸兩側各1公里)漁業養殖綜合治理。推進環太湖湖岸3公里緩沖區范圍內漁業養殖集約化管理,加大品種結構調整力度,到2020年底前,緩沖區范圍內以蝦蟹生態養殖為主,投飼性常規魚養殖全部退出。環太湖地區將實施“主體小循環、片區中循環、區域大循環”養殖尾水處理模式,2020年該地區全部實現無公害水產養殖標準生產,實現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到2018年底前,太湖流域設區市、縣(市、區)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全部修編出臺,對未達標的百畝以上連片養殖池塘全面實行一次標準化改造,實現漁業生產由傳統模式向生態健康、循環養殖模式轉變。
《意見》要求太湖流域漁業主管部門與發展改革、財政、環保、水利、太湖辦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加快推進太湖流域生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