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越南新聞》8月30日消息,越南漁民不滿越南現行漁業支持政策,認為信貸機構對新建和修補漁船的貸款利率過高,申請貸款資金程序復雜,漁港基礎設施落后破敗,新建漁船質量低劣,使用壽命過短。
越南漁民認為,目前越南執行的《關于為漁民新購或建造大型漁船提供資金支持以扶持漁業發展》的政府2014年第67號令存在諸多不足,主要是漁民在獲取信貸融資的難度較大,借款利率過高,借款流程繁復,大大打擊漁民貸款意愿。另外,越南政府對于漁港建設資金投入不足導致基礎設施老化嚴重,2015年相關國家預算投入僅比上年增長30.5%,2016年預算投入減少了22.5%。此外,造船公司交付的新建鋼殼船質量不合格,投入運營后很快出現破損影響正常使用,致使漁民遭受損失且承受償還新購漁船還貸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