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郵報》3月5日報道,巴新漁業局長約翰·卡索表示,在新的金槍魚入漁費返還機制下,巴新漁業局僅一月份就為在巴新加工的6652.17噸金槍魚退費860萬基納。卡索表示,根據總理指示,漁業局自2018年1月開始施行新的退費機制。依據原補貼政策,在巴新建立漁業加工廠的企業船只可享受入漁費用減免的優惠政策。然而,因巴新加工成本較高,很多漁業加工廠在享受補貼政策的同時將其船只捕獲的金槍魚運至菲律賓和泰國等地進行加工。新的退費機制停止原補貼政策,僅對在巴新加工的金槍魚進行補貼。
卡索指出,此舉可以避免享受巴新優惠政策而在菲律賓和泰國加工的金槍魚同巴新本地加工的產品競爭。菲律賓和泰國加工每噸金槍魚的成本預計比巴新低308美元。為使加工商適應新的退費機制,此政策實施的前兩年每噸退費400美元。第3-4年,每噸退費308美元,5-6年降至每噸246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