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遠東發展部網站消息,6月24日,俄國家杜馬審議通過《俄漁業捕撈和水生物資源保護法》修訂案,擬實行以投資定捕撈配額的新機制,以促進漁船更新、沿海基礎設施改造和建設加工企業。根據法案,獲得可捕撈總量20%的捕撈權投資者需購買俄產船只或建立漁業加工企業,同時,僅捕撈和運送新鮮和冰鮮水產品可納入沿海捕撈范圍。
俄遠東發展部長加盧什卡表示,俄遠東地區每年捕魚量占全俄總量的2/3,經濟潛力巨大,但目前暫未對經濟增長發揮作用,下一步將充分挖掘行業潛力以吸引投資、促進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發展本國漁船制造和沿海加工企業是優先任務之一。(來源: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