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EP)和歐盟(UE)成員國達成一項協議,到2021年6月30日,全面禁止在包括歐盟以外的所有水域進行電脈沖捕魚。
這種有爭議的捕魚方式包括在把魚撈進漁網之前,向它們發出電信號,使它們從海底打暈并受到驚嚇。
2月13日達成的協議是捕撈技術措施條例改革的一部分。新框架法將簡化現有的31項規定,包括歐盟水域內允許使用的漁具和捕魚方法、捕撈的魚的最小尺寸以及在特定區域或特定時期限制捕魚活動的規定。
該協議使歐盟成員國能夠立即禁止或限制在其沿海水域使用脈沖捕魚,確保在所有水域逐步淘汰這種捕撈方式,讓該行業有時間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