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公海生物保護公約
1月24日,聯合國特別工作組會議上,經過4天的激烈討論,193個聯合國成員就開啟建立“全球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磋商進程達成一致意見。據悉,該公約將致力于保護受到污染、過度捕撈以及全球變暖等威脅的國際水域,如果獲得通過,將會是首個專門致力于公海海洋生物保護的國際公約。
作為會議的重要成果,本次達成的一致意見文件還需9月份召開的聯合國大會批準。根據各方達成的一致意見文件內容,聯合國將于2016年召開有關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的籌備會議,以建立該公約的框架,并于2017年9月向聯合國大會提交建立該公約的相關建議,預計該公約最早將于2018年獲得通過。
公海生物保護的重要一步
聯合國已就建立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進行了長達10年的討論。2012年的巴西“里約+ 20”峰會上,國際社會同意探索建立一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保護公海海洋生物的國際公約。里約峰會后,聯合國各成員國承諾到2015年9月第69次聯合國大會時,啟動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國際公約的磋商進程。
“很顯然,大多數國家對此持支持態度。”自然保護國際聯盟高級公海政策顧問耶勒說。
在本次會議上,大部分聯合國成員都表示了開啟甚至是加快該公約磋商進程的愿望。但一些致力于從事公海捕撈和深海礦藏勘探開采的成員,如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冰島以及日本則對此提出保留意見。
對于聯合國各成員就開啟該公約的磋商進程達成的一致意見,各國際公益組織表示了歡迎。“公海是地球最重要的生物圈,但是卻沒有專門的國際公約就保護該區域的海洋生物進行規范管理。”皮尤慈善信托基金專家凱倫·薩克說,“本次一致意見的達成,是全球公海的重要時刻,對保護全球海洋生物是一個好消息。”
國際公海聯盟組織對此也表示了歡迎,稱其為“反映保護公海迫切需求而邁出的重要一步”。
公海生物缺少規范管理
公海面積約占全球海洋的2/3,地球表面積的50%。缺少有效的規范管理被認為是全球公海海洋資源衰退的重要因素之一。現有的國際公約或協定(如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雖然就諸如捕撈活動和特定海域保護等進行了規定,但還沒有具體的國際公約對公海海洋生物資源進行保護。
“這意味著公海是全球最大的、未受法律保護的海域。”公海聯盟組織發布的一份聲明中說。
據悉,在制定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的磋商中,有關海洋生物保護區、環境影響評估,以及海洋生物基因資源的利益共享、能力建設和海洋科技能力轉化等,都將是與會各方重要的討論議題。(來源:海洋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