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日本禁止貨船等船舶排放未經處理的壓載水的《海洋污染防止法》修正案在參院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并正式成立。該修正案旨在防止將含有浮游生物和細菌等的水排入自然分布區以外地區而給生態系統造成負面影響。
壓載水是船舶在空載狀態下注入、在搭載貨物時排出以保持船體穩定的海水。修正案嚴禁跨國航行的船只在未對浮游生物進行處理的情況下就直接排放壓載水,規定船主有義務配置處理設備并設置管理負責人。
關于壓載水的排放,日本和美國等各地均出現過受害案例,國際海事組織(IMO)2004年通過了國際公約要求各國加以對應。(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