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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爾實施6個月龍蝦捕撈禁令
2014-01-22 00:00:00 來源:
厄瓜多爾農業部、畜牧、水產養殖和漁業(MAGAP)部頒布NO.477命令,決定關閉龍蝦捕撈季,時間為2014年1月16日至6月16日。厄瓜多爾農業部、畜牧、水產養殖和漁業(MAGAP)部Guillermo Moran表示,關閉龍蝦捕撈季主要為保證該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關閉期間,禁止捕撈、持有、加工、運輸及國內外市場銷售。 盡管目前限定的捕撈季關閉期為6個月,但仍要取決于龍蝦持續,關閉期結束后,龍蝦尺寸可達到或超過26公分長度(從額頭至尾部長度),或擁有15公分長尾(說明母蝦懷有卵),方可允許捕撈、運輸、加工和銷售。捕撈禁令遍及厄瓜多爾全國75個漁業區域,對于違令者將受到相應的懲罰。(來源:F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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