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seafood source 8月24日消息,印度漁業部表示,印度洋金槍魚委員會(IOTC)重建印度洋黃鰭金槍魚種群的臨時計劃應該以大規模工業捕魚船隊的合作為目標,而不是小規模漁民。
印度反對IOTC關于重建印度洋黃鰭金槍魚的決議。印度漁業發展專員Intisar Anees Siddiqui在給IOTC秘書處的一封信中表示,大型工業捕魚船隊是印度洋黃鰭金槍魚數量減少的重要因素,他們“應該承擔很大責任”。
Siddiqui說,這些船只“利用了黃鰭金槍魚種群的份額,并對印度洋黃鰭金槍魚種群的現狀負責。印度支持讓發達國家和遠洋捕魚國的工業捕魚船隊減少捕撈量,以保護和恢復黃鰭金槍魚種群。將可持續性的負擔強加給小規模漁民,并影響漁民的生計,可能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印度對IOTC決議的部分內容不滿,特別是呼吁2014年報告黃鰭金槍魚捕撈量達到或超過5000公噸的發展中國家數量減少12%?!?/p>
據估計,印度400萬海洋漁民大多數“從事多漁具和多物種非選擇性捕撈,且局限于近岸沿海地區?!?/p>
Siddiqui說:“這些小型漁船大多不以金槍魚為目標,但金槍魚被記錄為副漁獲物。印度并不完全反對執行先前的IOTC決議,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刺網。在2022年1月1日之前逐步淘汰刺網漁船的建議“不切實際”,因為小規模漁民廣泛使用刺網捕魚。沿海國應按照IOTC協議第16條的規定管理專屬經濟區內的漁業,以開發、保護和管理生物資源,包括黃鰭金槍魚等高度洄游物種。印度表示,這將允許沿海國家保護小規模、資源貧乏和低收入漁民的利益。
印度加入印度尼西亞和阿曼的行列,分別于6月30日和7月7日反對IOTC決議。
IOTC的30個成員中至少有10個必須在12月17日之前反對該決議,該決議才無效。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阿曼,及反對該決議的任何其他IOTC成員國不受該決定的約束,但如果至少10個成員國拒絕批準,則該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