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水產養殖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巴西決定對屬于聯邦政府的水域面積進行招標,允許私人承包進行水產養殖,其中包括河、湖、水庫、電站蓄水庫、限定海岸水域等。巴西法律規定,承包水產養殖面積不得超過上述水域面積的1%,中標者享有20年使用權,承包水域只能用來養殖魚類,部分地區對養魚的種類有明確規定。承包方式分為無償和有償兩類,無償承包僅適用于漁民、合法居住在水邊的農戶,由總統府漁業捕撈和養殖特別秘書處負責面試曬選確定;有償承包適用于本國和外國企業,報價最高者中標,每公頃水域面積每年需交納200-300雷亞爾的使用費。
目前,巴西可供水產養殖的水域面積近550萬公頃,約有15萬人從事水產養殖業。預計2011年巴西捕撈和養殖魚類的產量將比今年增長70%,即從今年的100萬噸提高到170萬噸。據介紹,蘇格蘭、挪威、法國和西班牙等國企業已表示有興趣到巴西從事水產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