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阿爾巴尼亞農業、食品與消費者保護部就其相關措施和標準向世貿組織通報,具體如下:
(1)阿爾巴尼亞農業、食品與消費者保護部制定了《對從幾內亞進口的人類食用魚產品的保護措施》(阿爾巴尼亞文)。涉及的產品為從幾內亞進口的人類食用魚產品。
(2)根據該措施,阿爾巴尼亞要求停止從幾內亞進口的人類食用魚產品。該措施適用于邊境檢測的各種產品,包括已加工的和未加工的、儲藏的和在該措施生效前經原產地證明為合格的魚產品。因檢測增加的費用由進口商代表或者收貨人負擔。
(3)建議生效時間:200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