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檢測樣本要求每樣產品抽取12個樣本,每個樣本的的最小重量為225克,所取檢驗成品共重2.7千克(6.0磅)。產品規格大于225克(0.5磅),小于或等于3磅,一個產品為一個樣本;產品規格小于225克,取一定數量的產品作為一個樣本,保證每個樣本重量不低于225克。產品規格大于3磅,如果產品不允許被切割抽樣與運輸,抽取六個樣本。
或者,將不小于225克的的12個子樣本粉碎,切割,然后將該12份225克的子樣品送往實驗室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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