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新加坡公布了進口整殼冷凍牡蠣、半殼冷凍牡蠣及冷凍牡蠣肉的要求。對于牡蠣,無論是整殼、半殼或牡蠣肉,都要求進行有關諾羅病毒(Norovirus)的出口前檢驗。出口國主管當局必須證明出口新加坡的貨物已經過檢驗,且無諾羅病毒(Norovirus)。
這是對相關政府頒布的衛生證書當前要求的補充規定:
(a) 牡蠣是從批準水域捕撈,并在批準的企業內以衛生方式加工;
(b) 牡蠣未經過有損健康的化學防腐劑及添加劑處理;
(c) 產品適合供人類消費。
該要求生效日期在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