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開始,韓國人就可以在由位居海邊的漁村或者水協經營的魚類養殖場享受到釣魚樂趣了。
自4月1日起,韓國海洋水產部新改訂的“關于指定和管理游漁場的規則(海洋水產部令)”開始生效,其中規定,在現有的網箱養殖場,可以劃分出30%以內的面積,作為釣魚場來經營。
根據該規則,為了保證釣魚人的安全,在網箱釣魚場,須配置直徑在40mm以上的停留繩索,450kg以上的鐵錨和每平方米浮力在100kg以上的停留設施。
在網箱養殖場,還應配備寬1.5米的步行通路和欄桿保護帶,安全燈,安全繩,安全服,洗手間,陰涼篷等相關的安全和便宜設施。
另外,為了應對事故發生,釣魚場經營人應為同時可利用的最大人員數加入保險或者共濟。
釣魚場同時可利用的最大人員數標準為每4平方米不超過1人。
規則還規定,到釣魚場釣魚的客人,須使用指定魚餌,并禁止有飲酒、野炊、在海上亂扔糞尿和垃圾、夜間釣魚等行為。
韓國政府希望,通過建立這種網箱養殖場,既可以滿足喜歡釣魚的市民就近并且不需花太多錢就可以享受到釣魚樂趣的需求,又能夠提高養殖漁民的漁業外收入。(譯自韓國海洋水產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