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美國國務院向馬達加斯加授予了合格證書,并為尼日利亞換發新證,這兩個國家都獲得了向美國出口蝦產品的資格。美國的609條款規定,禁止進口通過可能對海龜物種造成不利影響的捕撈方式捕撈的蝦和蝦產品。
當然,進口限制也有例外之處,如果美國國務院能夠向國會保證,捕撈國家政府已經采取了可靠的具體措施來減少在蝦拖網捕撈中附帶海龜捕撈的幾率,或者捕撈國家的捕撈環境不會對海龜物種造成威脅,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進口限制自動失效。但是,這樣的證明通常建立在美國國務院和美國海洋漁業服務處的專家組對這些國家進行確認訪問的基礎之上。
美國海龜保護計劃的主旨就是要求商業蝦類捕撈船必須安裝海龜逃脫裝置(TEDs)來防止海龜在蝦類拖網捕撈中溺死事件的發生。馬達加斯加、尼日利亞和其他14個國家(伯利茲城、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厄瓜多爾、薩爾瓦多、危地馬拉、圭亞那、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拿馬、蘇里南和委內瑞拉)都達到了這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