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O 漁業委員會采取一項指導方針:即將在海洋捕撈的水產品上加上“生態標簽”(ecolabel)。
2005年3月7日到11日舉行的FAO漁業委員(COFI)會第26次會議上通過了一項自愿性的工作指針:在水產品上貼上生態標簽。這項工作指針將有助于世界海洋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生態標簽是放置在水產品或其加工品外包裝上的用以證明該產品的生產沒有破壞環境,沒有影響到該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這樣的標簽可讓消費者在購買水產品時了解該產品的生產情況,以便于他們支持可持續的生產方式。實質上,這一計劃是創造了一種支持可持續生產方式的市場機制。這一新的指導方針旨在向已經實施獲正在考慮實施水產品生態標簽計劃的各國政府和有關漁業組織提供指導,以促進在海洋捕撈漁場中推行這項制度。
這一指導方針提出了標簽計劃的總體原則:包括獨立的、可靠的審計,確立標準的透明性和標準的可解釋性,以及標準本身的科學性。該計劃還根據《負責任漁業行為協定》的有關要求規定了一個漁場生產的產品能夠被授予生態標簽的最低要求和標準。
由于水產品的國際貿易一直都在高速增長,人們對野生漁業資源狀況越來越關心,給水產品加上標簽促進負責任的水產品貿易——這一點對發展中國家尤為重要——同時為后代留下天然資源。
過去15年中,很多國家和私人組織對許多產品——從咖啡、香蕉到牛肉和魚類——已經實行了貼標簽計劃,而且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但是,實行公平、可行的標簽制度是個極大的挑戰: 誰來制定標準? 生產者如何能夠確信這些標準是科學的,而且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發展中國家的貧窮的生產者能夠接受這些標準嗎?消費者又如何能夠知道標簽是可信的呢?“我們在很多產品上,包括食品和木制品上看到類似的標簽,有些標簽根本不具備可信性,這反而會讓消費者感到困惑并導致市場上的不公平競爭,這不可能促進可持續生產。”FAO 漁業委員會副主任諾穆說,“最近COFI通過的水產品標簽計劃就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FAO希望通過這一指導方針防止在水產品上出現上述的種種情況,并為所有的生產者創造公平的機會。
盡管這一計劃將在所有國家——不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實施,FAO 承認貧窮國家在負責任地生產方面面臨的障礙,因為它們缺乏資金和技術,而且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漁場很小。因此,這項計劃呼吁給予貧窮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持以幫助它們實施這一計劃,并從這項計劃中獲益。但是諾穆又說,應該注意到世界上有些管理得較好的漁場恰恰是在發展中國家。標簽制度為這些國家提供了更好的市場機會和更大的出口收入。
1980年,世界水產品年出口額只有150億美元,目前這一數字已劇增到577億美元。發展中國家的水產品出口額剛過50%,水產品出口提供了重要的收入來源。事實上,發展中國家水產品貿易的凈收入(出口額減去進口額)已達到177億美元,已超過了它們茶葉、大米、可可和咖啡凈出口額的總和。
FAO的標簽計劃的起草歷時兩年,許多專家和政府部門召開了一系列技術咨詢會,最終形成了現在的指導方針。FAO漁業委員會還讓FAO繼續細化該方針,并為內陸漁場也開發出生態標簽標準。FAO將在于2007年召開的下一屆COFI大會上匯報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