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在坦桑尼亞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多年來,該國農業一直“靠天吃飯”,受旱澇等自然災害影響很大。近年來,坦桑尼亞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希望以此實現糧食自給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農業是坦桑尼亞第一支柱產業。截至2004年,農業對坦桑尼亞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仍高達46%。農副產品是坦桑尼亞的主要出口商品,而且全國近80%的就業人員從事與農業相關的工作。
近年來,坦桑尼亞政府十分重視發展農業。在2006-2007財政年度的預算中,政府為發展農業增加了資金,主要用于擴大農田灌溉面積和增加農業機械化生產的程度等,希望以此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坦桑尼亞全國目前有500多萬公頃可耕地,其中有五分之一具備可灌溉條件,然而這其中僅有15萬公頃耕地實行了灌溉農業。
坦桑尼亞魯碩托區區長索菲婭·姆婕瑪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眼下她最關心的問題是,如何把中央財政劃撥的農業預算用于擴大農田灌溉面積。姆
婕瑪說:“今年是坦桑尼亞2006年至2010年五年發展規劃的第一年,魯碩托區的工作重點是把農田灌溉面積從6000公頃擴大到1.1萬公頃,為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
姆婕瑪還說:“作為坦桑尼亞的產糧區之一,魯碩托區必須加緊修建新灌溉渠,維修并恢復使用原有的灌溉渠,協助農民修建蓄積雨水的儲水池以及其他形式的蓄水設施。這樣才能通過灌溉提高并確保糧食產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靠天吃飯問題,才能真正向可持續發展靠近。”
作為《馬普托宣言》的締約國之一,坦桑尼亞承諾要在2008年之前,把財政預算中對農業的投入增加到10%左右。據統計,坦桑尼亞政府2006-2007年度預算總額為38億美元,其中對農業的投入高于6%。
坦桑尼亞財政部長扎基亞·梅格吉最近表示,由于農業是坦桑尼亞國民經濟的支柱行業,既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又是創造就業機會的主要行業,因此中央政府決定向農業投入相當份額的財政預算。
坦桑尼亞政府還通過引入市場機制來促進該國農業發展,積極鼓勵農副產品加工商與農業種植戶簽署合同以調節農業生產,并通過培育和推廣農作物新品種來提高產量。政府希望通過促進農業發展,在2006年至2010年五年發展規劃中實現糧食自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