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9日,13個能批準條約生效的國家通過的太平洋中西部金槍魚類條約將于2004年6月19日正式生效。這13個條約批準國為薩摩亞、斐濟、馬紹爾、巴布亞新幾內亞、密克羅尼西亞、索羅門、基里巴斯、瑙魯、湯加、澳大利亞、庫克、紐埃、新西蘭。除上述13個法定條約批準國外,中國和韓國也進行了條約批準工作。日本因條約內容不完備而兩度缺席預備會議。后來,在改變策略后日本出席了預備會議,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因日本未進入批準準備階段,預計在2004年6月召開的第一次締約國會議上只能列席。
譯自《日刊水產經濟新聞》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