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中國農業部頒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6)新標準,并規定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實施。這一新國標在標準數量和覆蓋率上都有較大突破,規定了433種農藥在13大類農產品中4140個殘留限量,較2014版增加490項,基本涵蓋我國已批準使用的常用農藥和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
此外,新版農藥殘留限量標準還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制定了苯線磷等24種禁用、限用農藥184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二是按照國際慣例,對不存在膳食風險的33種農藥,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豁免制定”是指不需要制定限量標準、只進目錄)。三是除對標準中涉及的限量推薦了配套的檢測方法外,還同步發布了106項農藥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
據悉,我國現發布的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是經過科學的風險評估后制定的,在以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同時,又適應我國農業生產實際。此次農藥殘留的新國標發布,不僅能增強我國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和系統性,為違規使用禁限農藥監管提供了判定依據,還有利于從源頭上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增進中國農產品進入世界的機會,加大農產品出口與國際貿易。
漳州是農產品及其加工制品進出口的重要口岸,相關企業及職能管理部門應高度重視新農殘限量國家標準的出臺,認真組織實施,切實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標準。